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管理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3月1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管理的通知。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速,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逾260万辆,但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频发、备受关注。为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新能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有关生产者(含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生产汽车产品并以其名义颁发产品合格证的企业,以及从中国境外进口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获知其生产、销售或进口的新能源汽车在中国市场上发生交通碰撞、火灾等相关事故,应按照《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并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调查分析结果。从2018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前发生的火灾等事故,有关生产者应逐一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提交分析报告。
二、动力电池、电机和电控系统等零部件生产者获知新能源汽车可能存在缺陷的,应按照《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并通报生产者。同时,配合缺陷调查、召回实施等相关工作。
三、新能源汽车生产者应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要求,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可追溯信息管理制度,落实产品安全主体责任。经调查分析发现存在缺陷的,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汽车产品,并实施召回。
四、各相关协会、科研机构、检测鉴定机构等单位获知与新能源汽车安全相关的缺陷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
市场监管总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研究,建立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深度调查分析机制,及时对相关投诉和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组织开展缺陷技术会商与调查、缺陷判定和召回效果评估。同时,加强新能源汽车召回监督和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强化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与信息共享。发现未按规定备案有关信息或召回计划、不配合缺陷调查、隐瞒缺陷和未按照已备案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汽车组热搜资讯
-
1
全球业绩承压 传统豪华品牌依托北京车展加速电动化布局
04-26
-
2
纵横G700至尊航行版完成载人航行应急演练
04-26
-
3
雷克萨斯全新一代ES上市 售价29.99万元
04-26
-
4
比亚迪全尺寸旗舰SUV大唐开启预售 定价25万-32万元
04-26
-
5
A级闪充SUV全新海狮05上市 售价9.79万元起
04-26
-
6
大众汽车集团四款车型全球首秀 “全域智能体AI”路线图正式发布
04-26
-
7
2026广汽科技日发布多项成果 “番禺行动”加速技术落地
04-26
-
8
华境S首发亮相并开启预订 全系标配华为乾崑
04-11
-
9
现代汽车艾尼氪品牌进入中国市场 构建专属电动化生态
04-11
-
10
“三担责、三终身、三免费” 一汽-大众9项承诺强化用车保障
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