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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子公司使用6.2亿元闲置募集金补充流动资金

2018-08-1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张祥威,骆一帆,段思瑶,杨翼    

近日,比亚迪发布《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锂电池)拟以总额不超过6.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6年7月,比亚迪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252,142,85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57.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73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69亿元。

按照规划,上述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铁动力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新能源汽车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事实上,上述143.69亿元的募集资金到账后,比亚迪旗下的子公司曾先后多次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通资金。

2016年8月,比亚迪首先将约54亿元用于补充旗下公司的流动资金。其中,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以下文简称深圳锂电池)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比亚迪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比亚迪汽车工业”)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两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时间均为一年时间,即截至2017年8月14日。

紧接着,2017年8月14日,比亚迪再采取同样的方式,将约51亿元用于补充旗下公司的流动资金。其中,深圳锂电池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比亚迪汽车工业也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两次资金的使用时间均为一年,即截至2018年8月14日。

截至今年8月7日,深圳锂电池及比亚迪汽车工业已分别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17.5亿元及人民币8.5亿元,共计26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表示,其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

此次青海锂电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为了支持比亚迪的青海锂电池项目,使用期限同样不超过一年。

公开资料显示,青海锂电池成立于2016年7月。青海省商务厅官方资料显示,2016年10月29日,青海锂电池年产10HWH动力锂电池项目、年产2万吨动力电池材料生产及回收项目同时开工。

根据《公告》显示,今年6月份,比亚迪调整变更“铁动力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并增加实施主体。将原募投项目“铁动力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由人民币60亿元调整为人民币50亿元,变更募集资金人民币10亿元用于在青海投资建设的“年产12GWH动力锂电池建设项目”。这一新增的募投项目“年产12 GWH动力锂电池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即为青海锂电池。

截至今年8月3日,青海锂电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亿元。此次比亚迪的全资子公司青海锂电池拟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从2018年8月7日起到2019年8月6日止。比亚迪方面认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利息支出人民币2945万元(按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差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比亚迪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时间,与青海锂电池投产的时间点相近。今年6月,比亚迪青海南川电池工厂一期12Gwh动力电池生产项目正式投产下线,项目计划2019年全部投产。

责任编辑:汽车组